職場霸凌防治新制7/01

各位牧長、執事、同工平安:
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中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於1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,其中第22-1條中提
到雇主應採取必要之措施,防治職場霸凌之發生;其僱用勞工人數達下列規模者,並依各
款規定辦理:

一、勞工人數在十人以上者,應訂定職場霸凌申訴管道,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。

二、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,應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規範,並在工作
場所公開揭示。

附件中有總會提供之公告的範本,歡迎各堂會更新其中的申訴受理資訊並張貼。

若堂會中受聘的同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話,另需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規
範並公開揭示,政府也有提供相關參考資訊,在此也一併附上供各位參考。

相關資訊皆可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網站上搜尋到,以下是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的連
結:
https://www.osha.gov.tw/48110/48207/206868/

謝謝!

財團法人基督教台灣信義會

總會同工    翁熹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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