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牧長、執事、同工平安: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
到雇主應採取必要之措施,防治職場霸凌之發生;
款規定辦理:
一、勞工人數在十人以上者,應訂定職場霸凌申訴管道,
二、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,應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
場所公開揭示。
附件中有總會提供之公告的範本,
若堂會中受聘的同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話,
範並公開揭示,政府也有提供相關參考資訊,
相關資訊皆可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網站上搜尋到,
結:
https://www.osha.gov.tw/48110/
謝謝!
財團法人基督教台灣信義會
總會同工 翁熹晨
Tel:(02)23519317#213
Fax:(02)239139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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